各院(部)、处(室):
根据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周职评组〔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以下安排:
一、推荐人选条件
申报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师德高尚。
职业教育的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业务条件分别如下:
(一)教学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0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熟悉职业教育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对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为引领本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工作业绩
(1)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有力地推动本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被县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教学骨干;保质保量完成每年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 荣誉或证书。
(3)近五年来,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市、县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3.学术成果
(1)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近五年以来,在CN 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二)教学管理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担任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4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院、校领导管理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办学水平,在全市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1)管理业绩突出,使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 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地方、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在院、校跨入市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市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
(2)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近三年以来本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行业领先,高于全市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县市区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市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省级 团体(个人)二等奖以上奖励。
3.学术成果
(1)在院、校领导 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 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教学科研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且现仍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岗位上。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指导职业教学改革、创新有重大突破,精 通职业教育发展的内涵与外延,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职业教学实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研、教学、科研等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奖项规定限额内)。其中职业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3.学术成果
(1)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 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 上)。
(2)近五年以来,在 CN 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的评审条件,对职业教育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二、推荐工作要求
按照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院部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材料
《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推荐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超出受理时间段报送,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为:学校人事处(综合楼901室)
联系电话:0394-8318878 邮箱:514211130@qq.com
附件: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