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评审 · 职称评审文件 · 正文

职称评审文件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1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24 点击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办〔2021〕144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164号),2021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原则

根据党中央和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职称评审中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二、纸质材料提交

各院(部)成立一个基层评议组,基层评议组一般由5-7名成员组成,基层评议组负责初步审核本院(部)申报人员的信息及申报材料,于2021年12月2日12:00之前将本学院(部)推评结果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信息及申报材料统一报到人事处,为防止材料丢失,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一手提袋,手提袋中原件按顺序排列,复印件按顺序单独装一个档案袋里,报送材料及顺序如下:

1.所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按复印件放);

4.所有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按复印件放);

5.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论文或著作原件及网络检索页 、封皮、目录、正文首页等复印件;

11.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需提交一篇鉴定论文外审意见原件(附件1,按复印件放);

12.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需提交企业实践报告原件(附件2,按复印件放)

13.评审简表2份;(附件3、4,评审简表交表时间另行通知

1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5)

15.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质量考评等次证明(基层推评组提交材料时将该表交教务处保存)(附件6)

注: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待职称评审结束后返还,请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前做好扫描备份,以免影响个人职称系统申报时上传材料。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1年我校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一)个人帐号创建。各院(部)将初步审核通过人员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为申报人员创建申报帐号后,申报人员可进行登录申报。

(二)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位身份证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资格审核流程。2021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需要按时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四、组织评审及评后管理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备案批准,组建我校2021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评审。在评审会议结束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相关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五、评审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李海燕理事长、王剑书记任组长,马金岭副校长、许德宽副校长、凌现庄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职评办,负责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职评办设在人事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23日

 

上一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1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1年度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通知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人事处豫ICP备09016128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