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员管理,规范办事流程,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新入职人员职称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我校新入职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员,且到我校工作前已取得职称资格人员。
二、确认条件
申报确认的职称资格应与其在校外取得的职称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校外取得的职称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到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备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到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提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3.在国外取得职称资格的;
4.违反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政策及不符合职称确认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资格确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部门考核。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入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中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申请人的职称资格确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确认的,提交学校审定。
(四)学校核准。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人事处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发文公布确认结果。
四、提交材料
(一)已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已具有职称资格的公示文件原件一份;
(四)按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职称资格的,需提交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见附件)三份;
(六)近期证件照电子版一份。
五、工作纪律
(一)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职称资格确认申请或取消已确认的职称资格,并从申请年度下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业职称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院部等工作人员在职称资格确认工作中,应认真、如实审核,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职称资格获得确认后,其资格取得时间按原评委会通过的时间计算。若该职称资格在原单位已经聘用,其聘用时间从原单位的聘用时间开始计算;若在原单位尚未聘用,其聘用时间从来我校后的聘用时间开始计算。
(二)已具有职称资格的入职人员,须在职称资格获得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和转评职称。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2年9月19日